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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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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beplay.lol
会计室 发稿人:刘晨 发布时间:2018-10-18 09:50:43 点击数:7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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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录 第一部分 安阳市第一中学概况 一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、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: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、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、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安阳市第一中学概况 一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,为安阳市第一中学市本级预算。 二、主要职责 安阳市第一中学主要职责是: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,促进基础教育发展。 第二部分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收入总计3150.98万元,支出总计3150.98万元,与2017年相比,收、支总计各增加608.3万元,增加19%。主要原因:养老金并轨工资调整和上年资金结转少。 二、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收入合计3150.98万元,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。 三、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支出合计3150.98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3150.98万元,占100%;没有大型基建项目支出。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56.81万元。与2017年相比,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14.13万元,增长8%,主要原因: 养老金并轨工资调整等。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56.81万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工资类支出1944.19万元,占71%;对家庭支出(离退休人员工资)26.08万元,占1%;单位运行支出548.44万元,占19%;专项业务支出238.1万元,占9%。 六、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7〕98号)要求,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,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,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,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。为适应改革要求,我单位《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》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,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。 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 八、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15.5万元。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数较2017年有所增加,主要安排教师出国交流,增加经费2.5万元。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 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2.5万元,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预算数较2017年增加2.5万。 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,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。 (三)公务接待费6万元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。 九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48.44万元,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。 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万元,为政府采购设备预算。 (三)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,我单位没有对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0万元。2018年,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。 (四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,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,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;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(套)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(套)。 (五)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 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 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 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 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 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 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 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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